一個蒙恩的罪人

郭連雋口述 何曉東、郭林惠明編撰

播音:溪边树      插画:摩西

28章 四大車禍有驚無險

  我來美國幾十年了,當然常常要開車,要麼汽車有毛病,或大大小小的碰撞都是難免的。我現在要講都是在一、兩秒鐘就會發生的大車禍,但卻沒有發生。如有一年冬天,我開車出去,是開在有四路線的芝加哥94號高速公路上,這是汽車最多的一條公路,貫通芝加哥南北,每一兩秒鐘都會有汽車過來,速度都是70英里左右。我那天就在這條公路上的第二條線。到一個地方,不知為什麼我的汽車由第二條線滑到第三條線。我覺得很奇怪,以為汽車出了毛病,即刻煞車。我的汽車馬上180度的大旋轉,我才知道地上有冰。我的車子朝南,現在轉到朝北了。我趕緊把車子調轉過來,因地下有冰,車子轉動很不容易,最後總算是把車轉向南方,已經有二十五秒鐘了。感謝神!那時若有車子來,非碰上不可。因為70英里的速度,是沒有辦法停車的,何況地下又有冰。蒙主保守,大車禍沒有發生。

  第二次也是在94號公路上,我由北部開車回來,經過一個出口,遇到有一輛汽車由出口地方出來。不知道開車的人喝醉酒呢,還是作白日夢。他根本沒有看到我的車,他是在慢車道,應該等我過去才出來,可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衝出來了。我距離他的汽車不到10尺,根本來不及煞車,一定會對撞。我趕緊轉到第三條線上,並超到他的前面。幸虧第三條線沒有車,否則我撞上去,不管誰是誰非,都會有傷亡的。這次又算順利地沒有事情發生。

  第三次是我們夫婦還有小兒子,一起到芝加哥北郊區買東西。那天是我開車,我的小兒子坐在後面,我開進一條快車道。那天剛剛下過一陣暴風雨,太陽馬上出來了,我前面的雨刷還來不及開動,雨水打在玻璃上,我看不清楚,就開到對面的那條線上去了。我小兒子馬上驚叫:「爸爸,你開到對面那條線上去了!」我立即把車子轉回,不到一秒鐘,對面就來了一輛車,從我旁邊像飛一樣急速而去。就在一秒鐘的時間,神又一次救了我。

  我辦公地方的停車場非常貴,有一次我妻子陪我一起去,我就想將汽車停在門口,叫她留在車上。若員警來趕,她可以把車子開到一邊去躲一躲,我上樓取東西,馬上下來,不必去停車場付高額的停車費。這樣想好後,我們到一個十字路口,遇到紅燈就停。平時我妻子看到轉綠燈都會催我快走,那一天她卻沒有催,就在這耽誤的兩、三秒鐘的時間,正巧有一輛車由東到西闖紅燈,一下子就過去了。後面的車子都按喇叭罵他。如果我當時立即踏油門,他就會撞到我座位這邊,輕則重傷,重則死亡。以上是我經歷的四大危險,都有驚無險,蒙主保守平安。今天多少不信的人,總以為他只要努力工作,就會有前途,只要小心開車,就不會出車禍。我們固然要努力奮鬥,又要小心開車,但明天不在我們手中,甚至下一刻也不在你我手中。歷來由車禍死亡的人,至少有一半是被別人撞死的。我希望看這本見證的人,能謙卑下來,承認自己有限,我們不知明天要發生什麼,又無法控制別人開車,只有接受耶穌作我們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。祂不但賜我們永恆新生命,也保守我們今生平安。「她右手有長壽,左手有富貴。她的道是安樂;她的路全是平安。她與持守她的作生命樹;持定她的,俱各有福。」(箴言三章1618節)

29章 神又向我說話了

  我以前在香柏教會敬拜神時,林師母辦了一本小刊物叫《魚餅集》,由她主編,大家投稿。我問她這個刊物需不需要一些補助?她說:「《魚餅集》在經費方面並不需要別人支援,只需要稿件。」後來我們離開香柏教會,因大家都忙,也沒有和那裡的兄姊妹來往,但他們的《魚餅集》仍按期寄來。有一天早晨,天已經亮了,我還在床上,就聽到:「《魚餅集》需要300元,趕快寄去!」我以為是作夢,後來我妻子也起來了。我說:「我作了一個奇怪的夢,夢裡說《魚餅集》需要300元,叫我趕快寄去,到底是誰講的呢?」因為是個男人的聲音,絕不是我妻子說的,我想到過去林師母曾說過《魚餅集》在經費上不需要別人支援。我就起來洗臉、刷牙,把這件事也忘了。但第二天早晨,同樣的聲音又來了,比昨天的聲音更重:「《魚餅集》需要300元,趕快寄去!」我嚇壞了,這明明是神又和我講話了,就如同神當初要我去向大哥傳福音一樣。我就對妻子說:「這確確實實是神對我講話,兩天是同一時間,同地點,同樣的話,一個字都不差,而且語氣比第一次更重些。」我趕緊下樓,開了一張支票,放入信封,貼上郵票。洗完臉,連早餐都沒有吃,就把這300元寄出去了。

  過了三、四天,我接到林師母的信,說:「真是感謝神,我們這幾天要出刊,正缺少300元。我們向神求,你就即時寄來了。」很多人覺得神看不見、摸不著,哪裡有神?神是靈,固然看不見、摸不著,只要你全心信靠祂,尊祂為大,並認真執行祂在聖經中己寫明給我們的一切命令,又常常藉著讀經禱告,和祂日日有親密的個人交通,我們就能實實在在體驗祂是又真又活的神。祂雖住在高天,也住在我們心中,我們屬靈的生命,日夜和祂緊緊相連。舊約記載祂和亞伯拉罕、摩西等人說話,新約又記載祂和使徒保羅、彼得等人說話,今天和你我說話,又有什麼好奇怪呢?因為神是昨日、今日、明日永遠都不會改變的神。

30章 要活出神的榮耀

  在我們家附近有一家銀行,我在那裡有三、四個戶頭。因為我常常去這家銀行,裡面的職員和我都很熟。我常常寄錢回大陸,一定要買銀行支票,在大陸就可馬上兌現,若是私人支票,手續就很麻煩。銀行先是給我幾張免費的銀行支票,多了就要付錢了。有一次我買了兩張支票,是100元一張的,預備寄給中國大陸的兩個人。我拿了200元我自己的私人支票,也是這個銀行的,過去都不要錢。但這次來了一個新職員,不認識我,他跟我收取手續費,我說:「你們銀行不是一向給我免費嗎?」他說:「章程改了。」他的態度很不客氣,有點看不起我的樣子。我給了手續費,他就叫我填寫申請表兩張,每張100元,他應該把我自己的200元支票先收去。可是他的態度很不禮貌,把我的支票丟給我,我再給他,他以為找他麻煩,就說:「你囉嗦什麼,快走、快走!」仍把支票丟給我。如果我不是基督徒,他叫我快走,我就快走,因為他白白送我200元。雖然他態度不好,但我白拿他200元,心裡也不平安,因為神不會喜悅的。但是我對他解釋時,他又和我吵,我一氣就走。但基督徒的良心,又使我耐心地再回去對他說:「朋友,你弄錯了,我這200元是買你那200元支票的,不是來找你的麻煩。」他竟然又把我的支票推出來叫我快走,我說:「你白送我200元,你知道嗎?」他當時才明白,就說:「哎!我沒有收你的錢,你怎麼這麼好心還把錢給我呢?你可以拿了就走的。」我說:「我若不是基督徒,早走了。」這個小職員一聽我這麼說,滿面通紅,小聲說:「謝謝!謝謝!」我若拿了他這200元,他必須自己補,他一天也賺不到這200元。

 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有神的靈在他心中,如果他做錯,神馬上提醒。比起我當年作掛名的基督徒,真有天地之別。我記得我剛剛來芝加哥時,我們住在南邊,有一次,我到銀行取錢,人家給我數鈔票的時候,我明明地看到他多數給我10元,但是我卻沾沾自喜,也不出聲。回到家裡來再數,真的多了10元。那時我這個掛名的基督徒,根本沒有神的靈在我心中。既沒有信心,也沒有行為。今天仍有不少基督徒,早在教會受浸,別人和他自己都認為他是基督徒,每星期都去教會,像我一樣,甚至做些他自己喜歡做的,認為自己在事奉神。有些更按章辦事,多少奉獻點金錢,便以為自己是很好的基督徒了,但生命毫無改變。其實他根本沒有重生,沒有從神那兒得著一個新生命,和神也沒有個人關係,所以他的生命,幾十年下來都是老樣子。這樣掛名的基督徒都要自我反省,認真讀約翰福音三章,如果沒有真正重生,和神毫無個人關係,不但今生得不到神的祝福,死後還要去地獄,又是何等可怕。如果自己不清楚什麼叫重生得救,可去買一本王明道牧師寫的《重生真義》看,也可向「主愛中華錄音事奉中心」買寇世遠監督講的「重生之道」,和其他有關這方面的資料,認真檢查自己,究竟是否和神有生命關係。如果沒有的話,就要重新認罪悔改,一一求神饒恕,並認真接受耶穌為個人救主和生命的主,還要和神有密切的個人關係。因神是你天上的父親,你是祂的兒女,就像你世界上的父母,給你有肉體生命,這生命只能活幾十年,最多一百年左右吧,但天上的神──基督耶穌,賜你有永恆的屬靈生命,你卻能在天家活到永永遠遠,並且與神同在,快樂無比。